时间: 2021-03-15 阅读: 485
近日,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20年度十件典型案例,本期介绍的案例为:微信群“秒杀”样品,“五木”家具拒退无由。
近日,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20年度十件典型案例,本期介绍的案例为:微信群“秒杀”样品,“五木”家具拒退无由。
【案情简介】
疫情期间,很多商家实体店不能开门营业,改变销售模式建立微信群进行销售活动。杜先生于2020年2月初在五木家具群参加“秒杀”活动,选购一套沙发,商家称为样品,价格4500元,杜先生仓促之下微信付款购买。之后仔细考虑又感觉沙发的榻不符合其房子的户型,于是提出退货,但商家称沙发属于样品不退不换。杜先生认为商家没有提前告知不予退换事宜,且未签订书面协议,于是向东丽区消协投诉。
【处理过程及结果】
东丽区消协受理投诉后,进行调查核实,杜先生反映情况属实。区消协认为,按照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”相关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能否退换属于跟消费者关系重大的售后服务内容,商家未尽到提前告知义务,而且按照网络购物相关规定,如果根据商品性质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,应在销售前经消费者确认。因此,本案中商家未尽到关于沙发不予退换的提前告知义务。经调解,五木家具商家同意为杜先生办理退款。
【案例评析】
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”第二十五条规定,经营者采用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,但下列商品除外:(一)消费者定作的;(二)鲜活易腐的;(三)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(四)交付的报纸、期刊。除前款所列商品外,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,不适用无理由退货。
五木家具在微信群销售属于网络方式销售商品,应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。本案中,商家虽然告知了沙发为样品,有一定特殊性,但对于不予退换未尽到告知义务,未经杜先生确认,而且如果商家对于样品沙发未明确告知存在瑕疵或缺陷,那么样品一般视同为正式商品,应该享有与其他商品同等的三包服务,不得免除应当承担的责任。
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,仅转载。如侵权,可删除
品牌资讯
2024-04-19 101
2024-04-19 123
2024-04-19 54
2024-04-19 119
2024-04-19 75
最新资讯
近年来,随着人工智能、云计算、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的
据了解,3月27日,备受瞩目的第13届中国广
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,我国家居建材行业有着万亿
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科技的飞速发展,2024正式
近日,根据舆情监测、行业信息比对,群升门窗在
本周热文
稍微接触过家装行业的人多少应该都有了解过——“欧
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,电视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样化,其
干净的饮食有一张新面孔,这不是渗透到Instag
好莱客在聚投诉平台收到“欺骗消费者”的问题投诉。
随着大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恒温冰吧受到了越来
产品资讯推荐
Copyright 2019-2020 广州匠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www.joysoul.com.cn 国内最全的品牌家居门户网站 ICP: 粤ICP备19067085号
全部评论